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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高院就处理涉诉信访问题提出具体意见
[来源: 中国法院网讯] [时间:2009-08-06]
 
贯彻最高法院处理涉诉信访电视电话会议精神

8月3日,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领导、武汉中院、汉江中院和武汉海事法院分管信访工作的领导集中收看了最高法院召开的集中处理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电视电话会议,湖北高院院长吴家友在召开的全省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座谈会就如何集中处理涉诉信访突出问题及群体性事件提出了初步意见。

吴家友指出,全省各级法院一定要认清当前形势,充分认识涉讼信访突出问题对构建和谐社会所产生的负面影响,以集中处理好涉讼信访为切入点和突破点,努力化解矛盾纠纷,积极消除不稳定、不和谐的因素,努力维护社会的和谐稳定。

吴家友要求,全省各级法院党组和主要领导同志要充分认识做好涉讼信访工作的极端重要性,把解决涉讼信访突出问题作为构建和谐社会的政治任务、提高司法能力的具体目标和专项整改活动的重点问题摆上重要日程,当作法院工作的一件大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在涉讼信访工作中全面落实“公正司法、一心为民”的指导方针,严格规范司法行为,从源头上减少涉讼信访案件的产生。要加强民商事案件在立案、审理、执行和审判监督各个环节的调解、和解工作,从总量上减少当事人上诉、申诉、申请强制执行的比例,做到案结事了。要进一步严格诉讼程序,强化审判公开,缩短审理期限,公正裁决案件,认真制作法律文书,避免出现不应有的案件瑕疵。要继续推行诉讼风险告知,加强对案件执行的释明等等。要在诉讼的各个环节上,防止司法行为不规范给涉讼信访工作造成新的压力。

吴家友强调,要规范湖北全省法院涉讼信访工作,切实解决人民群众“申诉难、申请再审难”的问题。要拓宽和探索建立和健全集中处理涉讼上访的长效机制。注意研究信访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因地制宜采取一些行之有效的措施,把问题解决在基层,把矛盾化解在萌芽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