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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呼兰区林永明成立合作社 “变大”土地致富乡亲
作者:佚名    文章来源:本站原创    点击数:    更新时间:2012/3/8

 

走进呼兰区大用镇沈八村,绿色有机杂粮食品基地和现代农业示范区的大牌子醒目地矗立在阳光下。

“沈八村能有今天,多亏有老林这样的能人。”村民们说的“能人”就是沈八村村民、大用现代农业农机合作社理事长林永明,他还有个身份——沈八村党支部副书记。

    2003年,为发展大型农业机械化的种植新路,保护和提高粮食生产综合能力,省政府投资1800万元在全省4个县(市)18个村建设农机作业合作社试点。大用镇沈八村成为试点之一。

    “我看准了这个机会,在省政府投入100万元的基础上,和几个农机大户千方百计筹措资金81万元挑起了头。”林永明说,“合作社成立之初,由于农民每户土地只有几条垄,大型机械无法连片作业,农机作业空负荷运转过多,作业成本高,入不抵出,农机合作社根本就无法正常运转。”

    “大个子”农机毫无用武之地,几个合作伙伴很快就没了劲头,纷纷转项做别的,整个合作社只有林永明一个人在苦苦撑着。为了改变现状,林永明想到了“土地倒包”的办法。秋收下来,确保一亩地给农民400元,这比农民自己种地要划算得多,而且,农民也可以省下工夫去外地打工,另赚一份钱。他的这一想法刚开始引来一片质疑,农民们担心林永明万一赔了钱一跑了之。林永明反复解释、劝说,终于承包下了1500亩地,拖拉机也可以连片作业了。由于管理科学,这一年,粮食大丰收,林永明按照当初的约定将钱如数付给了乡亲们。

    “首战”成功给了林永明信心,他决定发展集中连片经营的现代农业,将土地“变大”,让老百姓真正尝到加入农机合作社的甜头,让腰包鼓起来。

    “合作社以土地入股、租赁经营和订单生产三种流转形式进行规模经营。农民的承包地以资本的形式进入到农业产业化体系,保底收益已经高于自己经营的收益,还不失增值收益,实现了转包土地的农民不失权、不失业、不失利。”区农业局党委书记孙志国很支持林永明。

    2008年,合作社实现土地规模经营2.5万亩,带动农户930余户,其中合作社自主经营5000亩,订单农业发展到2万亩。经过几年发展,大用农机合作社日益壮大,仅与农机化相关的固定资产就达810万元,拥有大型农机94台(套),入社农民累计增收1323万元,人均收入8200元。

    在经营土地的同时,林永明还为乡亲们开辟了多条增收渠道。最大限度地优化劳动力资源,除少数种田大户、养猪能手从事种田、养猪外,其他成员都脱离了农业生产,在合作社下属的种子研究所、生物有机肥厂、酒厂、农业发展有限公司从事管理和务工,常年务工人员收入可达8000元。

    富了,还要幸福。林永明和村委会班子密切配合,最大限度地整合社村资源,合力发展农村经济,合力建设基础设施,合力兴办公益事业,走出了一条“以社带村,以村促社,互利共赢,共同发展”的新农村建设新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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